中國企業境外投資由審批轉為備案正逐漸落地。
國家發改委頒布的《境外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于5月1日起施行。自此,海外投資備案制正式進入實施階段。
而近期,商務部也在網站上發布了《境外投資管理辦法(修訂)(征求意見稿)》,5月15日前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境外投資需要經過發改委和商務部門的核準,特別是超過1億美元的重大投資項目,要提供的材料復雜,程序繁瑣,逐級審批需要耗費幾個月時間,有些項目甚至會因時間過長而流產,改為備案制以后,這個問題應該會得到緩解。”一位民營企業負責人對《華夏時報》記者稱。
政策落地
《辦法》指出,境外投資項目不再區分資源類和非資源類,除涉及敏感國家或地區、敏感行業的項目外,將發改委核準權限由資源開發類中方投資3億美元、非資源開發類中方投資1億美元及以上統一提高到中方投資10億美元及以上,中方投資10億美元以下項目一律實行備案。
而商務部發布的征求意見稿明確了“企業開展境外投資的經濟技術可行性由其自行負責”,除了涉及敏感地區和敏感行業的情況之外,其他企業境外投資全部實行3個工作日之內的備案制。
國家發改委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司境外二處處長劉霞近日表示:“全國境外投資項目網上備案系統”將于今年下半年上線,申報單位可以足不出戶通過互聯網提交備案申請。
實際上,近年來我國對外直接投資審批制度已經多次簡化并實現權限下放。
國家發改委2004年發布《境外投資項目暫行管理辦法》,標志著我國境外投資管理從“審批制”改為“核準制”。
社科院學部委員余永定表示,核準制增加了我國企業對外直接投資的不確定性。尤其是當我國企業并購國外企業時,被并購企業由于不能確定并購交易是否能得到中國政府的批準,因而會提高報價,這就增加了我國企業對外直接投資的成本,使其處于不利的競爭地位。
此后,商務部和國家發改委分別在2009年和2011年將大批核準權限下放地方部門。
為企業松綁
今年以來,央企對外投資加速,多行業的海外并購頻頻刷新行業紀錄。
4月14日,由五礦資源、國新國際和中信金屬的聯合體與嘉能可達成邦巴斯銅礦項目股權收購協議,交易對價為58.5億美元,這將是中國金屬礦業史上迄今實施的最大境外收購。
記者查閱數據看到,2013年中國境外投資規模突破1000億美元。至此,中國境外直接投資累計超過6300億美元。
如今,境外投資備案制落地,“松綁”之后,企業“走出去”的步伐會更大。
商務部發布的征求意見稿中規定“企業境外投資涉及敏感國別(地區)和敏感行業的,報商務部核準;企業其他情形的境外投資,報商務部和地方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備案”。
記者了解到,根據《辦法》,投資10億美元以下項目一律實行備案。
對此,上海市商務委外經處處長孔福安表示:“政府只判斷企業境外投資是否屬于敏感國別(地區)和敏感行業。除此之外,企業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或者怎么干,政府部門不發表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