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輪國企改革試點鐘聲正式敲響。
7月15日,國資委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國企“四項改革”試點:一是中央企業改組國有資本投資公司試點,由國家開發投資公司、中糧集團承擔;二是中央企業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試點,由中國醫藥集團總公司、中國建筑材料集團有限公司承擔;三是中央企業董事會行使高級管理人員選聘、業績考核和薪酬管理職權試點,由中國節能環保集團公司、新興際華集團有限公司、中國醫藥、中國建材承擔;四是還將選擇兩到三家央企,開展派駐紀檢組試點。
國資委將成立四個專項小組,由國資委改革局、產權局、改組局和國資委紀委具體負責推進。
國資委改革辦主任彭華崗在發布會上表示,“四項改革”試點中,改組國有資本投資公司試點的目標,是探索建立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有資產監管的體制模式,研究國資委如何向以管資本為主轉變;混合所有制試點,主要探索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有效路徑,例如交叉持股、員工持股等;董事會授權試點,主要探索完善國有企業公司法人治理結構的工作機制,進一步減少出資人代表機構管理事項,使董事會更好發揮中心作用;派駐紀檢組試點,主要探索對國企負責人重點監督的紀檢監察方式。
彭華崗稱,“四項改革”不是搞“盆景”,也不是搞政策“洼地”,目的是要通過試點,推出一批可推廣、可復制的有效做法和典型經驗,為全國深化國資國企改革提供實踐支撐。
彭華崗表示,企業是改革主體,將由企業提出試點方案,牽頭廳局與試點企業進行對接,確保可操作、能落實、有突破、出經驗。對企業的方案經專項小組研究后,提交國資委改革領導小組審議,成熟一個、審議一個、實施一個。對試點過程中遇到的政策性問題,要從有利于改革的角度研究解決,在不越法律法規“紅線”、不碰國有資產流失“底線”的前提下,多開“綠燈”、少踩剎車。
但他坦承,本次試點沒有設定時間期限和批次。國資委研究確定試點企業時,主要考慮試點工作需要,也考慮每項試點在改革重點、目標任務上的具體要求。隨著試點經驗的積累和改革的深入推進,試點將逐步轉為日常改革推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