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中國政府網公布《國務院關于開展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指出,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的對象是在我國境內從事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的全部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個體經營戶。普查的主要內容包括單位基本屬性、從業人員、財務狀況、生產經營情況、生產能力、原材料和能源及主要資源消耗、科技活動情況等。普查標準時點為2013年12月31日,普查時期資料為2013年年度資料。
通知說,普查主要全面調查了解我國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的發展規模及布局,了解我國產業組織、產業結構、產業技術的現狀以及各生產要素的構成。通過普查摸清服務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和小微企業的發展狀況,摸清我國各類單位的基本情況,全面更新覆蓋國民經濟各行業的基本單位名錄庫、基礎信息數據庫和統計電子地理信息系統。
中投顧問宏觀經濟研究員白朋鳴認為,國務院將普查重點放在第二、三產業上意義深遠。第二產業是國民經濟的重要支柱,對于我國經濟發展具有決定性作用;而第三產業的發展狀況直接反映著國民經濟發展的水平。此次經濟普查或將重點放在第二產業與第三產業劃分較為模糊的細分行業,以便能更好的了解我國目前的經濟構成。
白朋鳴表示,經濟普查絕非面子工程,其對于經濟發展具有重大意義:經濟普查將從整體和細節上確定我國各行業、各產業、各市場、各企業的發展現狀,為國家制定經濟政策提供依據;同時,經濟普查還能精準地確定國家經濟結構,為增長方式的轉變提供重要信息。
為避免經濟普查過程中出現各省市普查標準存在差異等問題,白朋鳴認為,國家相關部門、地方政府應當加強溝通交流,在制定全國統一標準的同時,還應適當照顧到地方實際情況,將特殊狀況進行明細記錄,同時相關普查部門應當做好人員技能培訓工作,提高工作人員的職業素質,降低普查過程中的紕漏。
通知指出,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是一項重大的國情國力調查,接下來國務院將成立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普查領導小組由國務院領導同志任組長,成員單位包括國務院辦公廳、統計局、發展改革委、中央宣傳部、中央編辦、監察部、民政部、財政部、稅務總局、工商總局和質檢總局等部門。
據了解,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所需經費由中央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共同負擔,并列入相應年度的財政預算,按時撥付、確保到位。涉及普查經費方面的事項,由財政部負責和協調;涉及固定資產投資保障方面的事項,由發展改革委負責和協調;涉及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名錄方面的事項,由工商總局、稅務總局負責和協調;涉及機關和事業單位名錄方面的事項,由中央編辦負責和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