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IC導讀:
近年來,中國積極推動綠色低碳發展的國際潮流,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提倡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五大發展理念,低碳發展和應對氣候變化已成為中國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途徑。作為推動綠色經濟發展不可或缺的金融制度安排,綠色金融通過創新性金融制度安排,引導和激勵更多社會資金投資環保、節能、清潔能源、清潔交通等綠色產業,推動綠色發展,著力改善生態環境,已經達成各方共識。
近年來,中國積極推動綠色低碳發展的國際潮流,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提倡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五大發展理念,低碳發展和應對氣候變化已成為中國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途徑。作為推動綠色經濟發展不可或缺的金融制度安排,綠色金融通過創新性金融制度安排,引導和激勵更多社會資金投資環保、節能、清潔能源、清潔交通等綠色產業,推動綠色發展,著力改善生態環境,已經達成各方共識。
我國綠色金融面臨的問題及挑戰
2017年《G20綠色金融綜合報告》指出,缺乏清晰和持續的政策信號、方法論和相關數據缺失、金融機構能力不足、期限因素、投資條款和績效激勵不足等因素,是全球綠色金融發展面臨的最大障礙。
建立健全綠色金融體系,需要金融、財政、環保等政策和相關法律法規的配套支持,通過建立適當的激勵和約束機制解決項目環境外部性問題。同時,也需要金融機構和金融市場加大創新力度,通過創新金融工具和服務手段,解決綠色投融資所面臨的期限錯配、信息不對稱、產品和分析工具缺失等問題。
疏解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構建責任投資發展模式。如何協調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政府和市場的關系,使得綠色金融自上而下的推廣方式與自下而上的落實方式有效結合,是發展綠色金融的主要挑戰之一。例如,如何實現GDP考核與綠色生態效益的可替代性考核,幫助地方政府尋求新的經濟增長點, 實現綠色經濟效益的長期可持續發展等問題。
目前我國綠色金融發展已走在世界前列,但與國際綠色金融技術交流還存在一定障礙。中國對于綠色定義和國際公認的綠色定義存在差異,國外資本對中國綠色金融市場的了解有限,在國內市場準入、資本項目開放、風險對沖機制等方面還有待完善。
綠色金融發展展望
目前資金瓶頸是綠色低碳發展的一大挑戰。建議推進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加快建立統一規范的多層次綠色金融市場。而如何完善綠色金融服務體系,促進綠色金融工具創新,提供融資支持(包括融資租賃、資產證券化、擔保支持)、財政稅收支持、金融服務支持等,減免低碳行業的增值稅、消費稅,出臺環境保護的“綠色稅收”優惠政策,安排國內節能減排財政專項扶持資金,完善相應的法律法規,值得政策制定者深入研究。
大力支持地方綠色基金發展
綠色基金是綠色金融體系中資金來源最廣的融資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綠色產業基金、擔保基金、碳基金、氣候基金等。建議鼓勵各級地方政府以多種形式發起或參與發起PPP模式的綠色發展基金,用于霧霾治理、水環境治理、土壤治理、污染防治、清潔能源、綠化和風沙治理、資源利用效率和循環利用、綠色交通、綠色建筑、生態保護和氣候適應等領域。
支持社會資本和國際資本設立各類民間綠色投資基金,通過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動員社會資本參與綠色投資。推動完善綠色項目PPP相關法規規章,鼓勵各地在總結現有PPP項目經驗的基礎上,出臺更加具有操作性的實施細則。支持綠色基金發展的財稅金融政策在實踐中還需要不同層面予以推進落實。建議根據不同的綠色發展基金特點,合理確定政府定位和參與方式。政府出資的綠色發展基金要在確保執行國家綠色發展戰略及政策的前提下,按照市場化方式進行投資管理。地方政府可通過放寬市場準入、完善公共服務定價、實施特許經營模式、落實財稅和土地政策等措施,完善收益和成本風險共擔機制,支持綠色發展基金所投資的項目,保障社會資本進入的公平性;積極創立綠色私募股權和創業投資基金,加大對節能減排和生態環保產業的投資,為地區綠色產業的發展提供充足的融資手段支持。
通過機制創新引導民間資本進行綠色投資
相關部門應陸續出臺具體政策解決民間資本融資難、融資貴等問題。例如,內蒙古、江蘇、浙江、重慶等地已相繼設立民營企業投資引導基金,在低碳環保、市政基礎設施、先進裝備制造、科技成果轉化等領域扶持創新型企業發展。目前內蒙古、云南、河北、湖北等地已經紛紛建立起綠色發展基金和環保基金。同時,也可以考慮運用擔保基金有效解決環保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的融資難問題。擔保基金可以涵蓋綠色中小企業信用擔保、綠色債券、綠色PPP項目擔保等,以擔保的完善推進綠色產業融資的風險管理與激勵機制創新。除此之外,還可考慮多級政府共同出資,建立綠色項目風險補償基金,有效保障投資人的利益,真正搭建民間資金與政府項目之間的普惠“橋梁”。
目前,我國已在內蒙古、山西、河北、山東、四川等十幾個地方建立了綠色發展基金。考慮到國際市場的因素,產業基金的發展不僅可以尋求國內投資,更可以引進外資,引進國外專業人員,建立綠色產業基金項目庫,進一步獲得國際資金在基金和技術上的支持。加快推進幫助環保企業上市的綠色證券政策。盡量降低上市門檻和交易費用,同時加強市場的透明度和監管力度,完善上市公司的環境信息披露制度。
目前,節能減碳、生態環保已成為很多私募股權基金和創業投資基金關注的熱門投資領域。建議進一步發揮社會投資論壇的力量,推動PRI可持續發展原則和ESG(環境、社會與治理標準)投資原則的推廣,以責任投資的理念推動綠色投資基金的發展。
中國金融學會綠色金融專業委員會主任、清華大學金融與發展研究中心主任、人民銀行研究局前首席經濟學家馬駿教授在第101期中歐陸家嘴金融家沙龍作“綠色金融發展的背景、實踐和前景”的主旨演講(資料圖片)
適時推進綠色債券等證券市場綠色產品和市場體系
提高綠色債券市場發展能力。根據人民銀行《綠色債券支持項目目錄》規定,綠色債券募集資金主要投向節能、污染防治、資源節約循環利用、清潔交通、清潔能源、生態保護和適應氣候變化六大方面,為企業提供低成本資金,促進經濟、社會、生態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應發揮綠色債券工具的特點,政策性引導綠色債券為中長期綠色項目提供融資便利,提升投資者對中長期綠色項目的信心。
作為債券市場的創新品種,綠色債券市場發展亟待相關政策的出臺。首先,完善綠色債券的相關規章制度,將各種有助于降低綠色債券融資成本的激勵機制盡快通過制度框架予以明確。加強部門間協調,完善并統一我國綠色債券界定標準。作為債券市場的創新品種,綠色債券市場發展亟待相關政策的出臺,除了綠色債券和發行項目標準的界定,在資金投向、信息披露、第三方認證、信用評級、綠色債券指數、擔保、次級債券與再保險等信用增信工具、環境效益評價、項目評估和資金使用評價體系等多個方面完善。同時,可以考慮綠色債券發行人或投資人提供稅收優惠、風險權重優惠、審批的快速通道、海外人民幣離岸市場發行的相關配套支持等系列政策出臺落地。另外,我國已經相繼出臺綠色金融債、綠色企業債、綠色公司債發行指引等制度。從國際經驗來看,市政債的發行可以很好地解決地方政府城鎮化環保產業投融資的問題。未來我國可以考慮出臺相關制度,在有效防范風險的前提下,允許試點城市通過綠色市政債的發行,創新推進低碳綠色城市化的發展。
從企業跨境融資的角度來看,積極推動境內環保類企業、金融機構在境外發行綠色債券的進程,助力綠色企業提高海外投融資的效率。同時,逐步推進債券市場對外開放的進程,吸引國際投資者投資于中國綠色債券市場,加強各離岸市場、貨幣當局、監管部門、金融機構間的合作,以人民幣國際化推進低碳節能環保產業海外投融資的進程。
目前我國一部分碳金融產品已進入實際操作階段,在摸索中逐步積累起碳市場和碳金融體系的發展經驗,有序地發展碳金融產品和衍生工具,探索推動建立排污權、節能量(用能權)、水權等環境權益交易市場,繼續推進全國性碳產品交易市場建設。
另外,根據綠色金融市場發育情況,適時建立綠色指數, 鼓勵金融機構進行指數金融產品創新,促進綠色金融市場體系完備,為社會綠色投資者提供良好的綠色投資信號引導。
協鑫集團執行總裁孫瑋在陸家嘴綠色金融發展中心座談會上發言(資料圖片)
積極推動綠色金融地方試點工作
2017年6月14日的國務院常務會上,決定選擇浙江、江西、廣東、貴州和新疆的部分地區作為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從而推動中國的綠色轉型。未來通過在5省區的體制機制探索, 積累可復制推廣經驗,從而更好地發揮綠色金融助推經濟和城市的綠色轉型。
目前,地方政府參與綠色金融的積極性很高,其中浙江、貴州、廣東、新疆、內蒙古、云南、河北、湖北、山東、陜西、江蘇等地已開始了綠色金融的初步探索并積累了一定經驗。綠色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綠色信貸、綠色債券市場、綠色基金、綠色保險在部分地區開花結果,但由于缺乏統一的監管和法律標準、評估口徑,各地綠色金融發展也存在很多問題,亟待配套政策的落地。
第一,鼓勵試點地區金融機構和銀行業積極開展綠色金融,設立綠色金融事業部或綠色支行,引進專業人員開展業務。第二,在風險可控、設計合理的前提下,建立適用于試點地區的綠色金融指標評價體系,定期進行綠色融資實施情況考核,設立相關綠色融資企業和綠色評級標準體系。第三,劃撥專項綠色發展區域,運用PPP模式實現區域的基礎建設,為該模式在本地區的推廣積累經驗。鼓勵符合條件的民間資本設立綠色銀行、綠色保險公司、綠色基金等,支持銀行業開通綠色融資租賃項目,用于支撐地方綠色產業的發展和升級。
以綠色金融創新推動綠色低碳城市發展進程
我國明確提出加快推進綠色城市、智慧城市、人文城市建設的目標,加快財稅體制和投融資機制的改革,創新金融服務。綠色金融已成為我國國家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也為推動區域和城市綠色投融資提供了基礎的政策框架。但是,我們也應清醒認識到,在當前宏觀金融形勢和金融改革背景,我國的綠色發展仍面臨著諸多投融資方面的挑戰,與國家的綠色低碳發展目標還存在一定距離。其中,最顯著的挑戰是:如何將綠色金融的重大頂層設計落地實施,在城市的綠色低碳轉型過程中予以貫徹執行。
2018年,我們應該當對綠色金融助力城市綠色低碳發展的執行層面給予更多關注和研究,分析地方低碳融資障礙,探討綠色債券、綠色發展基金、綠色保險等綠色金融工具在試點地區中面臨的機遇挑戰。對于城市的綠色低碳發展,我們應加大以綠色債券市場推進城市綠色發展進程,以互聯網+綠色金融創新為綠色化提供快速的融資路徑。
浙江省安吉縣委書記沈銘權談如何落實“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綠色發展理念(資料圖片)
以綠色金融的國際合作推動全球綠色發展進程
有效的國際合作是推動各國綠色發展的重要動力。中國倡議發起并共同主持了G20綠色金融研究組,在全球范圍推動形成發展綠色金融的共識。目前中美成立了中美綠色基金,中英、中法開展財金對話,這些都為綠色金融的國際合作帶來了更多機遇。
經濟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加強綠色金融的國際合作,支持社會資本和國際資本設立各類民間綠色投資基金已成為綠色發展合作的重點。值得一提的是,“一帶一路”的綠色化投資已經得到很多關注,建議通過綠色基金的方式聯合全球合作伙伴, 運用PPP(公私伙伴合作)模式,在絲綢之路經濟帶沿線地區進行綠色投資和綠色技術的落地,應對氣候變化,推動改善生態環境, 利用亞投行、金磚銀行、絲路基金等機構和國際資本實現“一帶一路”的綠色化發展。
建立綠色金融風險防范體系
綠色金融的發展仍處于探索階段,必須建立綠色金融風險防范機制、健全問責制度、推動金融機構開展環境壓力測試、強制性上市公司環境信息披露制度,制定投融資風險考核機制,引進第三方綠色評估機構,加強綠色金融發展監管。制定專門的綠色融資審查體系,嚴格監督資金的使用方向和影響結果,培育專業的第三方綠色評估機構,確保綠色融資資金投向真正的綠色項目。依法建立綠色項目投資風險補償制度,通過擔保和保險體系分散金融風險。建立綠色金融信息交流交易平臺,解決綠色金融市場中的信息不對稱問題,有效防范信用風險和流動性風險,加強綠色金融體系本身的抗風險能力,加快綠色金融助力低碳綠色發展的進程。
十九大報告進一步明確,我國要堅持環境友好,合作應對氣候變化,保護好人類賴以生存的地球家園。綠色金融關乎我國乃至全球永續發展,而我國在相關領域已經走在了全球前列,并逐漸顯現出對全球的引領作用。展望2018年,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化,綠色金融等工具創新和逐步落地實施,中國將在全球市場進一步展示在綠色低碳發展和綠色金融創新方面的領導力,綠色金融也必然成為綠色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引擎,推動“建設美麗中國、實現生態文明”的共同愿景實現。